关键词: 出口类产品 芳烃、烷烃类 醇、醚类 酸、脂类 酚、酮、胺类 化工中间体原料 无机化工原料
  • 行业动态

    重点时段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十条提示”

    01

    严格公告承诺

     

    每天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分析,将隐患排查治理、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开停车等纳入每日公告承诺内容。

    02

    严格生产管控

     

    统筹谋划生产活动安排,禁止装置开停车或重大工艺调整,禁止安排急、难、险、重的生产任务,禁止新、改、扩项目试运行投产。严格执行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工艺指标,严防超温、超压、管线超流速操作。

    05

    加强停产装置安全管控

     

    长期停产停工及关闭退出企业,要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对存有物料的停产生产装置和储存装置,保持安全设施设备和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严格实行实时监控和24小时安全巡查制度。

    06

    严格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前期重大危险源互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操作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二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09

    严格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不得离开企业所在市(区)。

    10

    严格应急管理

     

    组织开展实战应急演练,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应急处置职责、程序和措施;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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